一、“天津市技术能手”是我市授予优秀技术工人的荣誉称号。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每2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100名。
二、参评条件
具有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同等技能水平,且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的生产服务一线在职技术工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难关攻克或提出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或在生产实践领域创造和总结出先进操作方法,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
(三)获得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2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15名成绩,或天津市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成绩。
(四)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并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获得“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评。
三、支持政策
相关经费由市人才发展基金列支。给予市技术能手每人一次性2万奖励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天津市技术能手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区人力社保局或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二)评审公示。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对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批准颁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力社保局将建议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人才办,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技术能手申报表》(登录“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
(二)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
(三)佐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荣誉奖励、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电话:83218263
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电话:8363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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