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天津积分落户网在下文为各位高校应届毕业生带来天津落户最新政策2023:《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促进就业的重要群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一)持续开展天津市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各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院)长要带头开展走访,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主动认领、任务到人,形成学校主导、学院主体、专业主责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及对学生影响力较大的专业教师作用,协同推进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各高校要主动走访对接企业和用人单位,充分调动教学、科研、校友等多方面资源,深化多领域校企合作,高校校领导班子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50家,其中对于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高校,每所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各高校院系领导班子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5家,且每个学科专业点至少走访5家用人单位,其中对于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院系,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30家,且每个学科专业点至少走访10家用人单位;各高校研究生导师要按照所带研究生不低于1:1比例走访企业,为所带研究生每人提供至少1个有效就业岗位。(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发挥高校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深入落实“万企进校园计划”,广泛开展各级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各高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教育部“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和天津市“津英就业”系列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等活动。在符合新冠病毒感染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各高校要积极举办校企对接会、人才接洽会、企业宣讲会等线下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校园招聘活动有序开展。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支持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在2023年3月到5月招聘高峰期,各高校要确保活动场次数,每校每天至少举办1场招聘相关活动;市教委、市人社局每月举办至少2场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市国资委指导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每月举办至少1场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月举办至少1场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等群团组织每月举办至少1场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市退役军人局每季度举办至少1场退役军人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市退役军人局)
(三)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持续做好天津市大中专学校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天津市“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功能更新建设,完善“津校招”公众号服务内容。天津市大中专学校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各高校就业网站要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面互联互通、岗位信息共享,为毕业生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就业招聘服务。各高校要积极依托平台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各高校要组织指导2023届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使用平台,确保有需要的毕业生都能及时获得就业信息。市教育两委与市人社局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大学生信息互联系统,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
(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各高校要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要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供需对接,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五)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推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创业项目转化落地。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干事创业,将专业知识与创新创业相结合,带动乡村振兴项目。各高校要积极邀请人社等部门面向毕业生宣讲、解读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帮助更多毕业生用足用好相关政策资源,为毕业生从事新形态就业提供支持,推动灵活就业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六)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2023年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招录计划设置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倾斜。相关区政府研究确定的边远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边远乡镇所属教育、医疗卫生、涉农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可以根据以往招聘报名情况及人事管理实际,经本区人社局批准,市人社局备案后,面向本市或本区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聘。边远乡镇事业单位采用上述方式招聘的,应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3-5年最低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区政府)
(七)做好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配合“国聘行动”第四季,举办“国企英才”招聘活动,发挥国有企业稳就业示范作用,组织市管委管企业大力挖掘应届毕业生招聘就业岗位,全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并适当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倾斜。(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八)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区工作者、公安辅警和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积极向人社部申请扩大本市“三支一扶”岗位招募规模,扩大“西部计划”岗位招募人数,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健全支持激励体系,落实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相应补贴和激励政策。(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招生考试院、各区政府)
(九)做好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各高校要把征兵工作作为学校重要工作内容,压实“一把手”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密切军地协同,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强化高校征兵工作队伍建设,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征兵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畅通入伍绿色渠道,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力度,做到“一对一”、“点带面”的精准发动,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征兵办)
(十)促进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教育部门指导各高校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坚持复合型、兴趣型人才培养定位,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高校教务、招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扎实开展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并纳入高校整体工作进行统筹部署。(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招生考试院)
(十一)优化招考时间安排。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给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求职留出充足时间。公务员招考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面试、在6月底前完成录用工作;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全面持续推进,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招聘进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2023年4月初组织笔试,6月底前完成面试,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在2023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各类政策性岗位招聘录用工作;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全市统一建立各相关委办局、各区政府工作台账,自2023年3月至8月,每周统计各单位政策性岗位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呈报市委、市政府。